无证装修公司安装取暖器起火
市区一美容院花800元,在装饰商场买回两部淋浴用取暖器,由一装修公司电工安装。21日上午,一顾客正在洗浴时,取暖器突然窜出火花,冒出一缕黑烟,好在店员马上切断电源及时将火扑灭。商场检查后认为:着火原因是线路连接有误。但装修公司经理极力否认。
当日下午,美容院向市工商局芝罘分局投诉。执法人员调查、取证时,商场人员打开起火的取暖器现场演示,确是安装失误。执法人员要求装修公司提交营业证件、电工上岗证,经理才承认公司并无执照、资质证书,平日带着几名无上岗证的工人凭经验揽活。经调解,装修公司赔偿美容院800元。
工商提醒:市民装修家时,务必委托有法定资质的公司或工程队,查验对方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工人上岗证真实性后,还须同对方签署合同,明确工程质量标准。慎用路边游击队。
铺装地板没签合同出纠纷
市民孙女士在一家装饰材料公司买回40平方米复合地板。公司安装工上门铺装时说王女士家地面凹凸度大,要求先整平。孙女士雇人对地面进行打平后,安装工开始安装地板。地板装好后,孙女士发现脚踩在地板上,板面发颤,吱吱地响,两腿感觉长短不一。孙女士要求该公司派人重铺,服务员说因此拆坏的地板,公司概不负责。
22日,孙女士诉至市工商局芝罘分局。执法人员调查、取证时,公司经理辩称,地面当时虽已找平,但仍不宜铺地板,是孙女士家人逼迫安装工铺的。孙女士对此当场否认。后经调解,公司经理同意免费重铺。
工商提醒:遇到此类问题时,双方应签书面合同,注明各自要求,避免事后责任不清。
从五金店买家电无保障
市民孙先生在一家五金商店买了一个可以安装在天花板上的取暖器,事后出现故障,商家置之不理。执法人员调查、取证时发现,商店执照被准许的经营范围为“化工、石材、木板材、五金、土产杂品零售”,并无“家用电器”,因此认为商店超越范围、违法经营。商店经理却辩称,取暖器装在天花板上,应属“五金”类别,并未超越法定范围。
据执法人员介绍,依据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译》划分标准,“五金”同“家用电器”含义完全不同。22日,执法人员向五金商店下达《预警通知书》。
工商提醒:商家须在工商部门核准的范围内经营。尤其是经营电器、易燃、易爆类特殊商品,更不能超越法定界线。若超范围经营引发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,经营者将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。